问题 | 买房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吗 |
释义 | 开发商预售房屋的,要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签订预售合同后,不需要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四)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五)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好处 预售有利于开发商筹集房屋建设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据测算,开发商以现房方式为开发项目的资金回收周期要长于预售房项目10个月。 预售逐渐成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重要的融资手段。房地产开发中资金需求量大,单靠开发商自有资金很难实施。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除了向银行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预售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预售实际上成为开发商重要且成本几乎为零的融资手段。据统计,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中,约40%来源于预售获得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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