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6、办理房产证和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