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 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第七条 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