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等。 法律客观: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