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 (2)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 3、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一、抵押后的房产能买卖吗 1、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房产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人该行为损害其权利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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