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对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发生争议,可以请求交通部门协助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提醒,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持冷静,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议协商解决,一旦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及时联系交警部门/急救中心/保险公司,必要时也可以寻找律师咨询赔偿等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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