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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相邻权中关于采光权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释义
    房屋相邻权中关于采光权的法律依据如下: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一、采光权的规定有哪些
    采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采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所述:.1、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二、房地产权利人行使相邻权应注意什么
    房地产权利人在行使相邻权利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行使相邻权利的前提是相邻权利人必须使用相邻其他方的房地产,否则不能用水、排水、通过或铺设管道,或者虽然不能使用相邻其他方的房地产达到上述目的,但成本过高;
    2、使用对方不动产时,如果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必须选择损害最小的方案;
    3、造成相邻他方损失的,必须支付赔偿金。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道等原因使用相邻房地产的,应当尽量避免损害相邻房地产权利人。
    三、相邻权法律规定
    在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到第二百九十六条对相邻权作出了规定。
    什么是相邻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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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