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婚姻登记处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