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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制公司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
释义
    法律分析:股份企业是不能强制股东退股的。股东退股方式都有转让股权、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等。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
    一、股东被迫撤资该怎么处理
    股东撤资的流程有:1、转让股权给公司其他股东或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或者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2、依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或回购股份的协议;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4、变更股东名册;5、正式退出公司的股东地位。
    二、没签协议我想退股可以吗
    没签协议想退股可以,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退股,先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后就退股了。如果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应当分配利润,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等情况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达到退股的目的。
    三、退股的法律责任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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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9: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