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包括: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进行严重侵害;2、受赠人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3、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有权在得知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该期间,赠与人将无法再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原因及其影响 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原因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违约等。双方协商一致是指当赠与方和受赠方在特定情况下达成共识,决定终止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是指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合同自然终止。合同违约是指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赠与合同终止会对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赠与方可能需要重新考虑财产的安排,受赠方可能失去原本的权益。因此,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双方需谨慎考虑终止的原因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结语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不履行扶养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赠与人可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此期限,赠与人不能再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终止的常见原因有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违约等。终止会对双方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赠与合同时需慎重考虑终止原因及其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