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领结婚证对女方有什么影响 -结婚登记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领结婚证,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收入均为个人所有,没有结婚,二人仅处于同居关系,对其中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承担。婚姻关系中,一方负债,若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借款用于日常生活,另一方对此债务应付连带清偿责任。在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同居关系中,无论同居双方关系如何,另一方都不可能成为一方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自己死后将财产赠与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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