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境外投资收益可以税前扣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转让境外股权发生的损失,并非是当地营业机构的资产损失,因为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不是境外机构的资产,而是境内机构的资产,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可以在境内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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