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互联网上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真实意思表示得到体现,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注意表明文件的来源、签字者确认文件内容以及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需先核对其电子签名等细节。 法律分析 在互联网上可以签署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得到体现,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本身不是无效合同,那么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将具有法律效力。 一、电子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明文件的来源; 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 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 二、电子合同认定效力需注意的如下: 1、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的电子证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证据认定; 2、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 3、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的,除对方认可,否则该打印稿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无法判断是否就是原件。 结语 在互联网上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一些认定效力的问题。首先,表明文件的来源和签字者已确认文件内容是必要的证据。其次,电子合同认定效力需注意电子签名和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的情况下,打印件才能作为证据认定。对于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最后,如果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除非对方认可,否则该打印稿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