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具有北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入学形式: 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入学材料:全家户口簿、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 审核流程: (一)学区管理中心预审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适龄儿童方可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管理中心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注册基本信息。 (二)各部门联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房产交易记录信息和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上的登记备案信息。市公安局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本区连续3年以上缴纳社保的信息。各学区管理中心审核其他相关材料。 (三)《信息采集表》打印 联审工作结束后,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信息采集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