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学毕业生当兵优惠政策 1、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2、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4、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5、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6、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中文名 8、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9、设立了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10、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30%以上。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12、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服役年限视为工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七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军士。 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军士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学员未达到军队培养目标或者不符合军队培养要求的,由院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并采取多种方式分流;其中,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学员,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