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住用地的产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与综合用地的产权年限为50年,商业用地的产权年限为40年。市场所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以70年产权居多,也有一部分产权年限为40年或50年的住宅,这部分通常以SOHO、商住两用型住宅、酒店式公寓等形式存在。按照规定,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的水电费等费用都是按照商用价格缴纳,因此会产生较高的居住成本。但在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业主能按民用价格缴纳。关于这一点,购房者在购买之前务必了解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按照各个城市的有关规定,只有购买满足一定面积要求的住宅类产品才能落户。因此只有普通住宅和基于居住用地的酒店式公寓才能落户。而商住两用物业和综合类用地的酒店式公寓由于不属住宅性质,就不能落户。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