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银行卡去派出所开什么证明 |
释义 | 办理银行卡需要开证明分为两种情况: 1、办借记卡:假如已满了18岁,可本人单独前去办理的,通常需要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有的还需要工作证明或者居住证等,以营业网点审批原材料为标准。未满18岁的,则正常情况下需要法定监护人代办,办理时需由法定监护人(如父母等)提供监护人以吸办理人两者的有效身份证、二者监管证明信, 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 2、办信用卡:用户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偿还能力的证明。如工作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明、驾照、近期3个月的社保单、个人公积金缴纳记录或个人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等。 发行银行卡证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是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所以不管是信用卡还是银行卡办理人,都要当面签字。这是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而采取的措施,目的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不同的身份证进行侵权甚至犯罪活动。当然办银行卡需要的工作证明主要是针对非本地户籍的用户。除了提供工作证明,还可以出具当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银行卡必须要带上身份证,因为初次办卡的时候,卡里都需要存一些钱,因此带上身份证和现金,去当地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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