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票据承兑规则有: 1、付款时,必须先由执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时也证明债权人身份。 2、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 3、汇票被拒绝承兑,需写拒绝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