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注册资本是企业成立时或者追加投资时,标明的投资意愿,也就是说要投资多少,但是由于注册资本可能不是一次到位,所以注册资本并不一定是已经全部收到了,对于注册资本中已经收到的部分,称为实收资本。他们的关系就是实收资本 未收资本=注册资本 《公司法》规定 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限度要求,但是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一个最低限额。之所以规定最低限额,还是因为害怕公司的规模太小,不利于企业之间进行一些交易活动。当然这个注册资本和公司实际上所拥有的资金额度是不一样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