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福利费具体如下: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职工福利费与工会经费的确认条件的差别: 1、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确认条件是企业为其职工提供的物质利益,一般是用来帮助职工和其家属来解决某些困难而支付的费用,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的工费经费,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公费医疗经费用等; 2、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必须是“实际拨缴”,并且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地税局代征的通用缴款书作为拨缴的依据。工会经费必须在计提的基础上进行拨缴处理,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