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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4个多月后,男性经常遭受冷暴力。不管怎样。想离婚,这种情况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提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我不舒服。他因为打麻将而遭受家庭暴力,不管吵架
    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通常可以到当地政府和妇联申诉,寻求司法救济,通过有关部门的介入和调解,给予施暴人的警告及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从而争取夫妻和睦相处相敬如宾,如经过相关部门多次介入无效,感情确已经破裂的,施暴人屡教不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女性遭受男性家庭暴力,男性会被判多久?
    家庭暴力离婚,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确实有家庭暴力的行为,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为诉讼离婚的,一方有家庭暴力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名妇女以前遭受过家庭暴力和威胁。导致女性有外遇,离婚男性不同意。我们怎样才能尽快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当事人想离婚,快速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应该搜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重婚行为的证人证言或者是婚姻登记记录;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照片,在离婚诉讼中只要原告出示上述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只要法院调解无效,便会判决夫妻二人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怀孕七个多月了,丈夫出轨了。我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怀孕期间丈夫出轨的,女方如果想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与男方协议离婚。如果不想离婚,则应该与对方进行沟通。所以怎么做应该根据自身的想法进行选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16岁时经常遭受家庭暴力,
    法律分析:小孩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学校、社区等机构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二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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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