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公共场所规定 |
释义 | 疫情期间公共场所规定: 1、必须做到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如测温仪、口罩、消毒剂等,保障员工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2、严格做好防控和健康监测,服务过程全程戴口罩、勤洗手; 3、经询问无呼吸道症状的顾客凭健康码并测体温符合要求后进店消费,除就餐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餐饮店; 4、鼓励拓展外卖业务;禁止组织大堂、大厅大规模集体聚餐,包厢用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匙,控制用餐时间;规范就餐方式,减少桌椅摆放,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客人隔位相坐,顾客之间距离不少于 1 米; 5、必须每日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工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6、确保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允许使用壁挂式、立柜式空调,使用中央空调必须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清洁消毒空调过滤网; 7、做好洗手间消毒,每 2 小时一次,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8、禁止经营野味,不得在厨房宰杀活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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