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合同的法律特征 |
释义 |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综上可知,工程合同与技术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工程合同针对的是建筑工程项目中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技术合同则是针对一项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论是什么合同,均是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一、在签订采购合同后签订技术合同可以吗?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签订技术合同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但需要由政府的科学技术管理行政部门来进行认定处理。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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