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噪声过大扰民的处理如下: 1、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法律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2)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2、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投诉对其实施监管; 3、如果是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由城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噪音扰民的影响如下: 1、在噪声级85分贝和90分贝的环境中工作30年,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 2、在噪声级70分贝的环境中,谈话就感到困难; 3、干扰睡眠、休息的噪声级阈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