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亲的欠款不需要儿子进行偿还,父亲的欠款是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亲属不承担偿还的连带责任。但是如果父亲去世,儿子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则其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