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审维持原判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