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综合医疗保险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1)保障范围广。综合医疗保险对各种住院和门诊费用都提供了广泛的保障,其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住院床位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诊疗费。此外,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还包括对门诊医疗费用,某些康复治疗的费用,如假肢、人工关节和轮椅及救护车费用等的补偿。对上述医疗费用项目,综合医疗保险的给付限额相对较高,甚至只有一个总的保险金额给付限额,这与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同的。综合医疗的除外责任也比基本医疗保险要少得多。 (2)保费高。由于保障范围宽泛,综合医疗保险的保费比普通医疗保险高。 (3)风险共担。综合医疗保险合同中都会确定一个比较低的免赔额,并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费用的分担比例,实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共同承担的做法,以期实现对费用的控制,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4)补充作用。综合医疗保险从形式上看,主要有综合型大病高额医疗保险、与普通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型大病高额医疗保险两种;从内容上看,有些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中还包含有预防保健服务的费用。可见,综合医疗保险的主要作用在于为那些没有社保的个人或团体提供较为充分的医疗保障,因此,该类产品一般不存在医疗服务费用的单项限额,只有一个总的赔付限额。 一、医保与商业险报销流程 (一)费用型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实际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二)给付型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 对于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对于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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