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离婚案件状词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离婚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起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 离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女方离婚起诉状有什么内容 女方离婚起诉状有以下这些内容:1、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2、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3、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女方要写哪些内容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女方应当这样写: 1、女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男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想要离婚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证据和其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我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女方要写哪些内容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女方应当这样写:1、女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男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想要离婚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证据和其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我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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