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消费贷款申请条件: 1、职工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一定的期限; 3、申请人需要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及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