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主创业营业执照怎么弄 |
释义 | 自主创业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如下: 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核名通过之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具体如下: (1)法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3)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4)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5)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保存好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者的方法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到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到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综上所述,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的需要前往工商局,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