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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保的是什么
释义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还有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最终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者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是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是被保险人自身。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念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意外是就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伤害的发生是人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了人的主观意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提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一)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住院误工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住院护理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护理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二)交通意外保险意外身故/意外残疾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由保险公司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驾驶人意外险驾驶人员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驾驶人员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连带乘坐人员意外伤害: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连带乘坐人员意外医疗: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道路紧急救援:提供应急加油/加水、电瓶充电、紧急修理、拖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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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