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一、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检查费用报销 包括:治疗、注射、输液、清创缝合、针灸火罐、B超、心电图、X线、化验、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相关费用 2、药品费用报销 根据各地政策文件规定的药品。 3、住院费用报销 包括:住院期间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化验费、住院费等相关可以报销的费用,特殊门诊可报医疗费。 4、特殊病种费用报销 包括:恶性肿瘤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孤独症、精神病、血友病、苯丙酮放尿症(限10岁以内儿童) 5、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的报销范围 符合各地相关政策的医保目录,规定的医保开支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二、哪些范围是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不给报销的 1、旧病或工伤复发 2、当属第三人负担(如被第三人故意伤害) 3、当公共卫生负担 4、在国外就医 5、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为 6、没有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7、在生育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 8、规定自费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