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西安市人才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实个人要做的到这一步就结束了,其他的就交给相关人员; 2、初步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加具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部门初审; 3、审定公示。市委人才办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产生高层次人才确认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颁证入库。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办发放《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书》。确认人才及时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人才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提交公务员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认证报告;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综上所述,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程序为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含主管单位审核并推优申报、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含市人才中心分级审核评价确认。申报受理确认遵循归属与属地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