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1、离婚后探望权一个月几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孩子的父母协商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也会存在双方无法协商,经法院判决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协助执行探视权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 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探视权。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