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孤儿院养孩子,是否可行?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不能因无力抚养而直接送孩子到福利院,但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送养或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不能因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如果孩子的父母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力抚养孩子,可以将孩子送养给他人,但是送养需要获得孩子双方父母的同意,除非另一方失踪或者去世。 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 离婚后直接抚养权的变更 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送孤儿院养孩子的利与弊 送孤儿院养孩子既有利处,也存在弊端。从利的角度来看,孤儿院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孩子们能够获得充分的照料和教育。孤儿院还能够为孩子们提供社交机会,让他们与其他孩子建立友谊,培养合作精神。此外,送孤儿院养孩子也能够减轻家庭负担,让父母能够专注于自身发展和改善生活条件。 然而,送孤儿院养孩子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孤儿院可能无法提供个性化的关怀和教育,无法满足每个孩子的特殊需求。其次,与亲生家庭相比,孤儿院缺乏亲密的家庭关系和父母的爱护,这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孤儿院的资源有限,可能无法满足所有孩子的需求,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综上所述,送孤儿院养孩子既有利处又有弊端。在决定是否送孤儿院养孩子时,应权衡利弊,考虑孩子的特殊需求和家庭情况,寻找最适合孩子发展的方式。 结语 送孤儿院养孩子既有利处,也存在弊端。孤儿院提供稳定生活环境、基本生活保障,培养合作精神。减轻家庭负担,改善生活条件。然而,孤儿院无法个性化关怀、满足特殊需求,缺乏亲密关系和父母爱护,可能影响心理健康。资源有限,教育质量下降。决定送孤儿院需权衡利弊,考虑孩子需求和家庭情况,寻找最适合孩子发展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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