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 户籍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 监护人陪同 ,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