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园区住房公积金首次提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货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住房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综上所述,提取个人公积金一般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可以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条件后就可以按照提取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