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不是票据债务人 |
释义 | 空头支票的付款人即是票据债务人,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付款的民事责任。《票据法》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一、本票与汇票有什么区别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受款人两方; 2、分类不同:汇票:按付款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汇票、跟单汇票,按付款时间分为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按流通地域分为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二、票据诈骗有哪几种形式? 实施票据诈骗的表现有: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3、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三、银行汇票出票人是谁?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是指申请单位,即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付款人是承兑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银行汇票: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活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银行同兑付银行即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形成的资金关系和委托关系,即出票银行将资金解付给异地的兑付银行,兑付银行即接受了付款委托,有义务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 商业汇票付款人,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八条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