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住人的房子物业费缴纳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住人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 2、房屋尚未交付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建设单位全额收取; 3、房屋已经交付业主未实际居住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业主全额收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物业收费规定: 1、物业服务收费内容要明码标价。一个好物业管理,收取物业服务费时,就会将物业服务收费内容明码标价出来。即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对象、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2、物业服务费一定要合规。对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国家或者是地方相关部门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物业服务收费应依据政府指导价为标准的应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3、物业服务栏在放在显眼地方。要在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实行明码标价,方式包括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等; 4、委托物业服务外的服务项目时要向业主告知。对于业委会委托的物业服务合同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在双方协商后以合适的方式向业主告知; 5、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发生更改时要通知。对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公司需在执行前一个月,将相关全部调整内容告知全体业主,并标注好开始实行的日期。 综上所述,根据物业服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要明码标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