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an/An)/N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一、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1、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 3、申请补缴时具有所在省市户籍满5年; 4、曾与所在省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具备上述年龄和户籍条件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家属工、农场耕种农场土地的人员也可参照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补交程序: 1、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须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对其视同年限进行审定后,再向社保局提出补缴申请。 2、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补缴,须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再到石家庄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定。 3、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补缴,须先按参保登记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