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坐牢就能抵消了债务这一说法,因此因欠债而芹吵坐牢,坐完出来该还债的还是需要还,不会因为坐牢就消失或者减少。欠债人因为欠款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本应该承担嫌宏侍的还债的民事责任并不冲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因为拒不执行还款的判决、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其他的原因,而还债归还债,并不受刑事处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绝御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