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关于暑假工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暑期工与童工之间的法律界定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些中小学生会在暑假期间找一些发传单、服务员之类的短期工作来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暑假工’这种说法,一般情况下,16周岁以下的,都属于童工。 二、暑期工工资的法律规定 关于暑期打工的工资标准问题,因大学生仍在校学习,不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劳动者,也并非以打工作为谋生手段,因此劳动法中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并不适用于暑期打工的学生,但根据公平原则一般不应当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暑假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学生打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规定,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综上所述学生打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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