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有符合本法和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