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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年金税四期上线时间
释义
    国家税务总局一次会议中明确提到: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基本实现金税四期的研发工作。
    企业数据信息的透明化程度更深,监控更加全面,同样也意味着,税务稽查将会更严、更精准,更全方位。
    1、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同时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2、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规有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基本建成以”双随即、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除此之外,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3、2025年:将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同时,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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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