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政策规定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补缴社保需要根据您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一个标准, 补缴其中的20%。即使因为户口转移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社保也是没有关系的,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补缴。 超过社保缴费年龄还没有交满社保的, 可以向单位提交超龄人员社保补缴申请, 单位再向当地社保局递交补缴材料,完成后即算完成社保, 可在退休后领取社保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