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由房东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你们之间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没有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在你要求房东修缮房屋后,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修缮的 ,你可以自行修缮,然后要求房东支付修缮费。 一、出租房的维修义务应当包含在租赁合同中: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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