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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庭审流程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分别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五个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开庭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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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