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堰事件8人被刑拘都是谁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十堰市公安机关也同步立案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十堰市公安机关对包括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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