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据青岛应急管理官微消息,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原因作出初步分析,披露了关于事件的一些细节:事发建筑物在河道上,铺设在负一层河道中的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因建筑物负一层两侧封堵不通风,泄漏天然气聚集,并向一楼二楼扩散,达到爆炸极限后,遇火源引爆。 法律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