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 |
释义 | 主要有以下五种来源: 1、税收收入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我国税收收入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分为五类税,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其中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流转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多,主要的流转税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我国目前已经开证的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是指以各种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有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目前我国的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收,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政策的需要,目前我国的行为税类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国有资产收益 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的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的总称。 3、国债收入 国债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信用方式取得的有偿性收入。国债收入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4、收费收入 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设施的使用时,向受益人收取一定费用的收入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使用费和规费两种。使用费是政府对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一定标准收取费用,如对使用政府建设的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的车辆收取的使用费;规费是政府对公民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或是是特定行政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行政收费(如护照费、商品检测费、毕业证费)和司法规费(如民事诉讼费、出生登记费、结婚登记费)。收费收入具有有偿性、不确定性的特点,不宜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5、其他收入 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在我国实践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收入分类”全面反映了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第三条 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条 中央政府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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